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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医大[2023]10号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教育部批准,2023学年我校新增临床药学(100703TK)和国际商务(120205)2个公办普通本科专业。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重点建设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18]37号)精神,我校拟将上述2个招生专业按照省定基准价确定收费标准,学费标准自2023学年开始执行。
具体标准如下:
专业代码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是否上浮
100703TK
五年
临床药学
6000
否
120205
四年
国际商务
5300
现申请备案,请审查。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