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医大 〔2022〕12号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恢复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和生物技术(071002)专业招生。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重点建设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18]37号)精神,我校拟将上述2个招生专业按照省定基准价确定收费标准,学费标准自恢复招生年度开始执行。
具体标准如下:
(单位:元/生•学年)
序 号 |
专业 |
学费标准 |
是否上浮 |
名称 |
代码 |
1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100601 |
6000 |
否 |
2 |
生物技术 |
071002 |
5300 |
否 |
备注:住宿费标准按原有标准执行。
现申请备案,请审查。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2年6月1日
抄送: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2022年6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