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
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医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2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校“非全日制”(成人业余班包括函授、夜大)学分制学费进行调整,标准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原收费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1 |
工科类、 医学类专业 |
1、高中(中专)起点升专科, 学分学费66元/学分,计费总学分为100学分。 2、专科升本科,学分学费88元/学分,计费总学分75学分。 |
1、高中(中专)起点升专科,学分学费99元/学分,计费总学分为100学分。 2、专科升本科,学分学费132元/学分,计费总学分75学分。 |
2 |
其他类专业 |
我校未招收此专业学生,参照浙价费[2009]292号文件标准。 |
1、高中(中专)起点升专科,学分学费89.10元/学分,计费总学分为100学分。 2、专科升本科,学分学费118.8元/学分,计费总学分75学分。 |
上述调整标准从2015年春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15年2月5日